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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全体香港公务员宣誓

浏览次数:1776       上传时间:2020-12-18 16:23

  香港公务员宣誓了!
  12月16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新闻公报称,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当日在政府总部举行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宣誓仪式,全体12位副局长和14位政治助理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见证下,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宣誓现场图/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
  宣誓时,先举行奏唱国歌环节,所有人员面向国旗和区旗。随后,在特区政府环境局副局长带领下,12位副局长和14位政治助理进行宣誓。

  宣誓现场图/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
  新闻公报称,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副局长和政治助理是政治委任官员,须遵行政府的决定并对此承担集体责任。他们除协助司局长处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外,副局长在相关局长暂时缺勤时更会代理其职责。

  宣誓现场图/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
  作为特区管治团队的重要成员,副局长和政治助理须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实属理所当然。政府发言人说:“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就他们的责任许下庄严的承诺,向社会真切体现他们对《基本法》和香港特区的忠诚和承担,将增强公众对政治委任官员的信心,意义重大。”
  除政治委任官员外,香港公务员事务局于今年十月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七月一日或之后加入特区政府的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作为聘用条件的一部分。公务员事务局会在短期内公布有关要求现职公务员签署声明的具体安排。常任秘书长及部门首长的宣誓仪式将于12月18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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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1月25日发表的施政报告,提到制定香港国安法第六条下公职人员必须宣誓的要求。
  宣誓将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新入职的公务员,在今年7月1日后入职的公务员,签声明是聘用条件,若拒签将不获聘用。
  第二类是现职的公务人员,若有现职公务员不签署声明,其升迁会受影响。
  截至10月底,共有2980名新入职公务员作出声明,没有公务员因不签署声明而被中止聘任。
  若现职公务员违反誓言,有何惩处机制,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公务员言行若违反香港国安法,根据国安法第35条会即时被中止聘用,若违规则按现有公务员惩处机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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